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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威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10-110018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11/30
違規日期
2021/09/13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管制編號:H48A0834,廠址:桃園市龜山區頂湖九街5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提供毒性化學物質「二甲基甲醯胺」110年8、9月份現場運作紀錄,其110年8月27日買入1,000公斤,已達分級運作量50公斤以上,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依法取得有效毒性化學物質登記文件而擅自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8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一九○號七樓之一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
統一編號
3095800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