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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20001
- 處分日期
- 2018/12/05
- 違規日期
- 2018/11/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貴公司於本市三民區大順路橋下從事工地路面打除拆除作業,經本局派員於107年11月1日11時01分至上述作業場區周界稽查,稽查當時發現作業場區現場內有2台機具正進行打除作業,因場區為裸露泥沙地面,現場未設有效防制塵土飛揚之設備或措施,且地面均呈乾燥,未有水車灑水致施工作業區產生明顯揚塵逸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三一七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大順路橋下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