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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50018
- 處分日期
- 2025/05/14
- 違規日期
- 2025/02/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14年2月18日至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操作中,許可核定脫脂槽(E108)、酸洗槽(E109)、染黑作業區(E115)、防銹槽(E111)廢氣經氣罩收集後,由洗滌塔(A102、A103、A104、A105)依序串聯處理空氣污染物(氯化氫、揮發性有機物),再由P101排放,現場發現以下違規情事,廢氣流向與許可不符,未依許可內容操作,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一、 E108空氣污染物未經A102、A103依序處理,僅由許可未核定之管道送至A104、A105處理後排放。二、 E109、E115、E111空氣污染物僅由A102、A103、A105串聯處理,未經A104處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於文到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二路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二路二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3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