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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4-030012
- 處分日期
- 2025/03/14
- 違規日期
- 2024/11/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永鎰廢紙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108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號),經查113年9月1日至113年9月7日間GPS網路連線方式報備系統資料回傳情形,發現許可清除車輛共7筆未依規定回傳系統資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九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光華街八巷二八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光華街8巷28號3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