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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6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6/05
- 違規日期
- 2019/09/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39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接獲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9月12日至該公司所屬營建工地(新竹縣竹北市永興段463地號)稽查,該工地已於108年6月20日取得本府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稽查時工地進行地下樓層開挖,而工地未依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設置沉砂池尺寸、位置及放流口設置位置與核准計畫內容不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2.本府環境保護局於排放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總懸浮性固體高達5325 mg/l未符合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394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規定,從重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二號八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永興段463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