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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40029
- 處分日期
- 2020/04/22
- 違規日期
- 2020/03/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塑膠及合成樹脂製造程序-環氧樹脂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操證字第H1378-09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3月19日派員會同貴廠人員進行查核,操作許可證上登載共有11座槽型反應器,惟現場清點共有16座,多5座反應槽(65L共2座、5,000L共1座、6,500L共1座、8,000L共1座),與許可證核定之槽型反應器數量不符,貴廠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新榮路二一○巷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新榮路二一○巷三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