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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110020
- 處分日期
- 2019/11/05
- 違規日期
- 2019/10/0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8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於本市大肚區新興里新興街58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180-08號),經本局於108年10月8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於放流口採驗廢水結果,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93mg/L(標準值:100mg/L)、銅檢測值:10.4mg/L(標準值:3.0mg/L)及鎳檢測值:1.43mg/L(標準值:1.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8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新興里新興街五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新興里新興街5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