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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呈芳(即順益興畜牧場)

文號
30-106-070032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7/07/08
違規日期
2017/03/3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106年3月31日派員於場內採樣口採取水樣送驗,其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74mg/L(放流水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將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處以罰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6年8月14日前),檢具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段三○七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伸港鄉定興村定興路116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