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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1-109-03030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3/05
違規日期
2020/01/0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2,4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接獲民眾通報於109年1月7日11時30分派員至本市鳳山區鳳東路福德祠稽查時,發現該址下方涵管有乳白色廢水排放,經沿線巡查發現係由陸軍官校內排出,遂會同軍方人員進入校區稽查,發現貴公司承攬陸軍官校下水道工程,現場將挖掘出的泥土及泥水載運至欲填土的空地上與滲出水流至排水溝排出校區外,造成污染環境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正大里輔仁路一七七巷二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正大里輔仁路一七七巷二四號
統一編號
7598670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