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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文號
44-108-12005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12/06
違規日期
2018/02/1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按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107年6月6日來函資料所示,貴公司受託清除「維也納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本市三民區熱河二街346號)一般廢棄物,已簽訂契約(期程:自107年3月1日起至110年2月28日止),並申請停徵隨水費徵收清除處理費在案,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清除上開廢棄物之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左營區文恩路一二九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左營區文恩路129號1樓
統一編號
1647933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