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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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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30016
- 處分日期
- 2021/03/05
- 違規日期
- 2020/06/0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84,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屬本局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許可字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280-04號),經查廢水處理設施最終沉澱槽(T01-06)及快混槽(T01-04)槽體龜裂破損,廢水疏漏致污染水體,惟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故發生3小時內通知本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4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圳生里三俊街一九九巷一○之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一九九巷一○之一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