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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合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34-110-09005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9/14
違規日期
2021/06/17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10年6月3日委由清新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運有害事業廢棄物共計2,000公克,內含毒性化學物質「二乙醇胺」成分含量95至100%W/W計768公克,「順丁烯二酸(馬來酸)」成分含量95至100%W/W計500公克,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廢棄)前向本府提出申請,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高城五街二二巷九弄六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
統一編號
4380557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