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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50025
- 處分日期
- 2021/05/27
- 違規日期
- 2021/04/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110年4月21日執行稽查結果,查核貴公司資本總額達新臺幣500萬元,且將農、林、漁、牧業產品處理成食品後有產生廢食用油,屬行政環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依規定檢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而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區公正里公益路三六三號八樓之八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東興路51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