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記電鍍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06-060002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6/03
- 違規日期
- 2017/04/0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4月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電鍍作業程序鍍鎳槽之作業廢水溢流至地面環境,未收集處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中正二街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中正二街五○號
- 統一編號
- 22996058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