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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80014
- 處分日期
- 2024/08/07
- 違規日期
- 2022/03/2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領有本局核發之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經本局於111年3月29日派員會同事業代表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6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1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亦未符合環評承諾值(限值:80mg/L),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一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一六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