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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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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20019
- 處分日期
- 2019/12/10
- 違規日期
- 2019/05/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9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108年5月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其他廢玻璃、陶瓷、磚、瓦及黏土等混合物(D-0499)及有機性污泥(D-0901),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石化三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石化三路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