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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全牧場

文號
30-114-07000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7/01
違規日期
2025/03/2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派員於114年3月24日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於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96.3mg/L(標準限值為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茄興里信中街一○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段1545、1545-1、1550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