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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阿川畜牧場
- 文號
- 30-110-070001
- 處分日期
- 2021/07/01
- 違規日期
- 2020/12/0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黃阿川畜牧場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現場於放流口採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微粒為1590mg/L(限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放流水標準;另查現場放流口延伸至柯厝坑橋下方,與許可內容不符,核屬未依登記事項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3、4、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泰山區大科里柯厝坑路五之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泰山區泰山區柯厝坑5之7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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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