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銘企業社
- 文號
- 40-109-090001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9/01
- 違規日期
- 2018/10/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4日派員至本市阿蓮區港後里港後120之7號稽查,發現貴事業廢油混合物(D-1799)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高登油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清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阿蓮區港後里港後路一二○之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阿蓮區港後里港後路120之7號
- 統一編號
- 07937545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