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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益牧場(顏水木)

文號
30-108-01003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1/31
違規日期
2018/10/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2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從事畜牧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於107年10月2日至現場稽查,發現台端未記錄放流口水量計測設施累計讀數、廢水處理設施、電表累計用電度數,污泥產生、貯存、清運量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66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2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橋頭區頂鹽里鹽田路二三之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橋頭區頂鹽田段1741、1742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