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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90003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違規日期
- 2018/07/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A-8801)於貯存設施存放8袋,惟未分類編號,及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准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准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2項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8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瓊林里瓊林路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瓊林里瓊林路100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