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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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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90009
- 處分日期
- 2021/09/27
- 違規日期
- 2021/08/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貴公司,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廢棄物熱處理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130-06號),因二次燃燒器(A005)銜接冷卻設施的管道焊道處破裂,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深水里大成路一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深水里大成路一三六號22.7724657,120.3782053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