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明欣畜牧場
- 文號
- 40-108-020003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19/02/22
- 違規日期
- 2018/12/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局107年12月12日派員至現場查察,於當時現場未發現有露天燃燒之情事,惟有燃燒後灰燼,本局亦巡查該畜牧場周界,發現該畜牧場未依規定貯存固液分離後豬隻排洩物,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巷第2款規定,本局依法告發。2.本案與負責人吳○○確認無誤。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四湖鄉國中段二二九地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四湖鄉國中段229地號
- 統一編號
- 無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