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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6-070007
- 處分日期
- 2017/07/18
- 違規日期
- 2017/06/30
- 違反法條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未符合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記缺失10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未符合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記缺失10點。(3)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未符合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記缺失4點。以上共計24點缺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一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5-8號陂塘暨公一公園及週邊地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