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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畜牧場

文號
30-108-110001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9/11/02
違規日期
2019/03/1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8,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放流水水質懸浮固體275mg/L(放流水標準150mg/L,為放流水1.83倍)、化學需氧量1060mg/L(放流水標準600mg/L,為放流水1.76倍)及生化需氧量422mg/L(放流水標準80mg/L,為放流水5.27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2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8年12月6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田尾鄉慶豐段二一五、二一六地號(海豐村一三鄰光榮巷一一六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田尾鄉海豐村光榮巷116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