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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尚海灘飲食店

文號
22-110-050042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1/05/28
違規日期
2021/03/24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獲貴商號未經登記許可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使用卡拉OK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三項:「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除營業項目屬經濟部公告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視聽歌唱業」並經登記許可之營業場所外,不得使用卡拉OK。」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北區錦祥里梅亭東街六八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北區梅亭街68號
統一編號
4066938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