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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6-060011
- 處分日期
- 2017/06/29
- 違規日期
- 2017/03/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ㄧ、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31日上午11時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以下違法事實:未將營運紀錄存放於核發機關許可存放之地點以供督察人員查驗。二、另於106年4月6日追查貴公司清運「新加坡商傲勝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之廢棄物,發現以下違法事實:(ㄧ)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未事先與委託人「新加坡商傲勝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訂立契約書。(二)貴公司於105年7月至106年3月間,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前揭營運紀錄資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仙水里光復路一段四○三巷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市仙水里光復路一段403巷9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