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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碳煙廠

文號
20-106-030014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3/15
違規日期
2017/02/1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原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離職後,未於15日內向本局報備代理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石化四路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石化四路一號
統一編號
0438211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