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 文號
- 40-111-030048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03/31
- 違規日期
- 2021/11/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110年11月9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其貯存、清除、處理之操作及檢測,未作成紀錄妥善保存三年以上,以供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5)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
- 統一編號
- 75975242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