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 文號
 - 40-111-030048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03/31
 - 違規日期
 - 2021/11/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110年11月9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其貯存、清除、處理之操作及檢測,未作成紀錄妥善保存三年以上,以供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5)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
 - 統一編號
 - 75975242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