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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文號
40-111-03004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3/31
違規日期
2021/11/0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110年11月9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其貯存、清除、處理之操作及檢測,未作成紀錄妥善保存三年以上,以供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5)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
統一編號
75975242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