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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50005
 
            
            
            
                
- 處分日期
 
                - 2024/05/07
 
            
            
                
- 違規日期
 
                - 2024/03/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資源回收物處理程序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橡膠混合物(D-0399)、廢纖維混合物(D-0899)除少部分委託清除處理並依規定申報外,大部分於廠內以衍生燃料製造程序自行處理,經磁選、粉碎、擠壓等製程,製成固體再生燃料(SRF)產品,惟經本署勾稽該事業於112年1月至113年1月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未申報該等廢棄物供廠內自行處理之產出量及未於處理完成後申報自行處理之廢棄物種類及描述、數量等資料,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自強路一六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自強路一六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