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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2-060003
- 處分日期
- 2023/06/26
- 違規日期
- 2023/05/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5月23日前往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茄苳段421-12地號等8筆起造之「合雄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稽查,查該工程於施工期間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辦理,現場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詳列缺失如下:第八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鐵板)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第十條(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10點。綜上,合計缺失點數1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二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茄苳段421-12地號等8筆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