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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90016
- 處分日期
- 2024/09/16
- 違規日期
- 2024/07/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3條第3項第3款第3目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查貴事業廠內貯存之太空包「鉛及其化合物(總鉛),廢棄物代碼:C-0102」外標示產源產出日期113年4月22日,尚未處理完成,惟經本局比對貴事業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之申報資料顯示前揭廢棄物已完成處理,申報錯誤,核已違反上述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3條第3項第3款第3目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二三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23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