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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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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06-100082
- 處分日期
- 2017/10/20
- 違規日期
- 2017/09/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昱寶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LB-3982於106年09月19日14時49分至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經檢測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3.0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檢測人員以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44%超過法定排放標準35%,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於106年11月10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光文里大成路一一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南區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