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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60002
- 處分日期
- 2021/06/01
- 違規日期
- 2021/03/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4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0年3月23日10時30分許抵達本市安南區南興段937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將接受委託清除之營建混合物(廢鐵、廢塑膠管、廢樹枝、廢棄彈簧、廢棄泡棉、參雜垃圾之營建土石磚塊)載運至前揭地號內貯放,惟上開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情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440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清除改善。限改日期:110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頂安街二六○巷四五弄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南興段937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