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清標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清標畜牧場

文號
40-109-120008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12/02
違規日期
2020/11/0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設置養豬場從事養豬事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8月13日派員前往該場查察,發現該場收受廢木材做為蒸煮廚餘輔助燃料,燃燒後衍生廢棄物灰渣(即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代碼:D-1199)未登載於廢清書,本局爰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告發並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於109年10月30日前改善完成;本局後於109年11月2日派員前往複查,經查前開違規事項仍未改善完成。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華興路一段二六五巷一○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華興路一段265巷10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