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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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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120039
- 處分日期
- 2020/12/24
- 違規日期
- 2020/09/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9年9月20日0時20分許抵達本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17-71號稽查,經查貴公司係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稽查當時場內製程作業生產中,發現貴公司許可固定污染源M01金屬表面塗裝程序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102):氫氧化鈉pH值為4.43,未符合許可證登載設置條件pH值應大於6。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01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項次十一、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七之七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17之7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