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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0-030061
- 處分日期
- 2021/03/21
- 違規日期
- 2020/11/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09年11月03日18時31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陳述地點(大同路80號全聯斗六圓環店後門垃圾子母旁)會同陳情人查察,發現該點遭堆置廢棄水管、廢木板、水泥袋及全聯公司廣告單2.遂會同該店家代表巡查,其表示現場堆置之物品,係該店家裝修殘障廁所所剩餘(拆除)並堆置該點。3.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曬、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依法告發,並現場拍照存證,且於業者代表確認無誤。4.已告知業者代表違反上述法規,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至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25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公正街一一之一、一三、一五、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大同路80號對面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