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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50033
- 處分日期
- 2021/05/28
- 違規日期
- 2021/03/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3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從事樹脂、溶劑攪拌作業,將PU樹脂塗佈於布疋上後烘乾,進行PU合成皮製造程序;另有從事TPU塑膠粒押出製成TPU膜生產,後進行TPU膜(固形物)與布疋加熱貼合作業,現場使用80萬仟卡/小時熱媒鍋爐,作為加熱使用。該製程利用PU樹脂塗佈、烘乾,屬環保署公告第二批PU合成皮製造程序,惟貴公司尚未取得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
處環境講習8小時。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之規定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六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六路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