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鍾秉彥畜牧場
- 文號
- 30-108-06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6/03
- 違規日期
- 2018/06/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有鍾秉彥畜牧場(地址:262 宜蘭縣礁溪鄉結龍段55、56號)從事豬隻飼養作業,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在案,查貴場於107年4月10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原三段式廢水處理設備均未使用,呈現廢棄狀態,新增設兩段式簡易廢水處理設施),本府環境保護局限期改善在案(107年4月10日至107年6月9日),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同年6月12日稽查發現貴場仍未於上述期限內改善完成(原廢水處理設施沼氣袋部分登載6座,惟現場僅3座,另自行規劃使用簡易式兩段式廢水處理設備,未登載於許可文件中),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處以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員山鄉同樂村蘭城路四三之八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礁溪鄉結龍段55、56地號
- 統一編號
-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