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采廚房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5-107-030001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8/03/01
- 違規日期
- 2017/11/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5年6月9日環署廢字第0950044991號函公告之限制使用對象有店面餐飲業,查本局於106年5月4日15時50分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外帶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本局當場開立違規勸導單,本局續於106年11月23日11時15分派員前往貴公司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於外帶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3款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區安龍里林森路二四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區美村路一段556號
- 統一編號
- 54004046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