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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30035
- 處分日期
- 2022/03/29
- 違規日期
- 2022/01/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111年1月5日稽查單(紀錄單編號:D003425)暨本局111年2月15日環空字第1110008365號函辦理。旨揭公司從事塑膠原料製造作業,領有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派員於111年1月5日會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開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設備元件洩漏檢測稽查,檢測時該公司第一廠M01製程正常運作中,經檢測結果如下:設備元件法蘭(F),編號:1110105F220L初檢測值為24,504ppm(淨檢測值>10,000ppm)設備元件法蘭(F),編號:1110105F014L初檢測值為21,087ppm(淨檢測值>10,000ppm)設備元件法蘭(F),編號:1110105F155L初檢測值為20,396ppm(淨檢測值>10,000ppm)本次共3點次淨檢測值超標,上開缺失有稽查單及檢測報告書可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事項及合格之檢測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1年05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附表一、二及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西港區南海里南海街九九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西港區慶安里中山路五二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