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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100010
- 處分日期
- 2019/10/16
- 違規日期
- 2019/08/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4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在本市官田區從事紙製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8年9月9日執行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排放管道(P001)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PSN)稽查檢測,採樣時貴公司製程作業中,經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檢測值為181mg/Nm3,未符合法定排放標準100mg/Nm3。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本案為貴公司一年內第2次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西路七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西路七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