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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1-030011
- 處分日期
- 2022/03/24
- 違規日期
- 2021/12/16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16日下午1時30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於110年11月份毒性化學物質「三氟化硼」成分含量10至15%W/W運作紀錄,於11月30日使用39.16公克,結餘量共計140.63公克,與現場運作紀錄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10年12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10年11月份)之運作紀錄,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七十一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