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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050036
 
            
            
            
                
- 處分日期
 
                - 2017/05/17
 
            
            
                
- 違規日期
 
                - 2017/02/1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9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懸浮固體428mg/L,放流水標準30mg/L、化學需氧量344mg/L,放流水標準100mg/L、鎳92.6mg/L,放流水標準1.0mg/L、總鉻2.46mg/L,放流水標準2.0mg/L、銅13.66mg/L,放流水標準3.0mg/L及氰化物19.6mg/L,放流水標準1.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960000元整,並請於106年5月25日前,檢具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條及其附表3、8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牛埔里彰南路三段三六○巷三三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牛埔里彰南路三段360巷3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