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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00004
- 處分日期
- 2019/10/03
- 違規日期
- 2019/08/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紙板印刷事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登記資本額新臺幣100萬以上),經本局於108年8月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永康廠(本市永康區中山南路473之1號)查核,發現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限改日期:109年01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二項次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化區唪口里唪口四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473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