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2-050009
- 處分日期
- 2023/05/04
- 違規日期
- 2023/03/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6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新屋區梅高路二段517號從事金屬製品加工製造作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3月2日、3月14日、3月15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製程:原料(鋼鐵加工補強)>噴砂>油性及水性塗料>風乾>成品,111年總實際研磨材料用量約4.2公噸(達3公噸以上),另查該廠面積為1,083平方公尺(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且生產設備-空壓機之馬力為74.57千瓦(達2.25千瓦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固定污染源公告第二批第二類金屬品加工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0元整,命貴公司金屬品加工程序停工限改日期:112年08月04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民族路二段二三巷二六號一三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梅高路二段51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