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瀧運交通有限公司

文號
40-113-09002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09/13
違規日期
2024/07/0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前於113年7月5日於本市七X區十X8X之1X號執行道路攔檢,現場攔查陳X平駕駛該公司所屬車輛(車頭1X1-WX及尾車車號2X-GX),經查載運工地產出之剩餘土石方,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附表4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安南區長安里鎮安路三○七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七股區台南市七股區十份85之12號
統一編號
4589467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