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06-060001
- 處分日期
- 2017/06/03
- 違規日期
- 2015/08/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依台大醫院竹東分院通報案件辦理,於104年8月6日上午6時24分發現貴公司(許可證字號:一○一竹市廢清字第○○三五號)之所屬清除車輛(車號:6419-J5),擅自進入台大醫院竹東分院生活垃圾貯存區傾倒植物性殘渣後,再由貴公司所屬之清除車輛(車號:017-TU、Q8-366)清運出場,惟未依規於清除許可證登載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逕將收受之植物性殘渣及生活垃圾於台大醫院竹東分院廢棄物貯存區貯存轉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香山區海埔路一八五巷一八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至善路5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