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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010007
- 處分日期
- 2018/01/11
- 違規日期
- 2017/11/1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106年乙工區配電外線及零星管路綜合工程施作作業(作業地點:宜蘭縣冬山鄉冬山路三段461號附近,經查為第二級營建工地),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15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將工程施作過程中(營建工程產生之營建作業廢水)未經妥善處理完成之廢水(懸浮固體:4430mg/L,參考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260mg/L,參考限值:100 mg/L,故可佐證該股廢水為污染物)排放棄置至作業場所旁之雨水溝進入承受水體(八仙圳中游排水),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及本府104年5月13日府環水字第1040012494號公告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及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仁愛路四九巷六之四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八仙圳中游制水門排水溝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