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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馬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1-110-12000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12/14
違規日期
2021/12/1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車號(KPA-3653)經本府通知,未於通知限期110年12月13日內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完成排氣檢驗。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1-111-030033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二四六之八號五樓
違規地址
統一編號
2242173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